湖北省水利厅:
我局收到汉南区水务局上报的《关于碧桂园二期工程在通顺河堤脚范围内地质勘察的报告》。武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碧桂园二期工程地质勘察。根据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就地质勘察涉及河道堤防管理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在通顺河堤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勘察。共布置地质钻孔299个。孔深
二、钻探施工及封孔等工作应按照《湖北省江河堤防钻探及钻孔封堵技术暂行规定》(鄂水堤〔87〕018号文)认真执行。由于钻孔施工造成的险情,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抢护和恢复,并承担一切责任。施工钻探应于
三、施工前,施钻单位应与当地区堤防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施工过程中,由堤防管理部门对钻探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并做好防洪技术指导以及封孔验收工作。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应设立永久性明显标识,有关资料报送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建立责任制。本工程建设单位武汉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任人杨文杰;施钻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人余泽民、姜涛;汉南区水务局应做好技术监管工作,监管责任人陈祖芳。
妥否,请批示。
二〇〇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