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人民政府:
你区函送的《关于征求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选址规划方案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就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选址规划方案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提出相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岱家山大桥及两岸接线项目是解决汉口北及黄陂地区交通问题的民生工程,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二、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有关法规,桥梁及接线工程属于跨河、临河、跨堤建筑物范围,项目在方案阶段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科学分析项目选址建设对河势、防洪及影响范围内的防洪工程、建筑物等的影响。经审查通过后,作为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办理相关水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张公堤是汉口防洪保护圈的重要防洪设施,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应尽量避免和减少开明口的几率,有利于防洪保安;你区提出的接线段需要破张公堤方案属于跨越堤防的一种形式,非确有需要,不宜采取此形式。你区可以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阶段,将高架、平交、开明口等形式过张公堤的方案进行比选分析和推荐,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四、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和开工事宜以及涉及水土保持、水资源、水环境等事宜,应依法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防洪专项防护工程费用与水土保持费等有关水利规费应列入项目概算。
望你区速急办理各专项审批手续以便我局尽快办理后续申报工作。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