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水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武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取水翻堤工程开工许可的申请》收悉,已转报省水利厅。现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武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取水翻堤工程建设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鄂水利堤复〔2009〕3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湖北省水利厅《关于武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取水翻堤工程建设涉及河道堤防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鄂水利堤复〔2009〕339号)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