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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009-12-07

124,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会议在市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各区水务局、局属各相关单位治理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下阶段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任务,并明确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在20091231前完成,重点抽查工作必须在2010年元月底前完成,并及时上报所有填写报表及排查工作总结。局领导黄化副局长、王霞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对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排查问题是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第一步,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关系到整个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成效。要根据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明确排查工作的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局直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对区负责排查的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区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另外,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衔接好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把排查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专版,抽调专人积极开展工作;二是要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各阶段的主要精神,把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三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管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四是注重制度建设。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政策界限,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进行信息综合,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扎实推进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局领导黄化、王霞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