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武汉市汉口至阳逻江北快速道路实施工程地质钻探的函》(峡计经〔2009〕66号)及钻孔布置图等有关资料收悉,我局按河道管理审批程序上报省水利厅。现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在武汉市江堤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钻探的批复》(鄂水利堤复〔2009〕30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批复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水利厅《关于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在武汉市江堤管理范围内进行地质钻探的批复》(鄂水利堤复〔2009〕304号)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