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机关2009年第一季度
公款接待用餐费公示
根据《武汉市党政机关公款接待用餐费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将我局机关2009年第一季度公款接待用餐费公示如下:
2009年第一季度,局机关公款接待用餐费为13712元。
附件:公款接待用餐费公示表
市水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