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08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151毫米,属平水年份;境内水资源总量40.46亿立方米,过境水量6812亿立方米;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稳定,供水水源地水质良好。
2008年,我市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国家水生态城市试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进入国家发改委立项程序;完成70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年度目标;继续推进城市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两江四岸”共建成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的江滩,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生态亲水空间;加强中心城区湖泊综合整治,开展湖泊湿地保护工作;有力推动“清水入湖”截污工程,截断63个排污口;继续实施湖泊景观建设,为江城市民提供人性化的亲水、游乐空间;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城区部分明渠整治案》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进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至2008年底,中心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59万吨,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7%;远城区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开建污水处理厂;继续推动全市排水管网建设和港渠综合整治,418个社区170余公里排水管网得到升级改造,造福百万市民。
武汉市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汉考察时“要特别重视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良好的生活环境”的指示,倾力做好美化水环境、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建设水景观文章,进一步彰显人水和谐理念,提升城市个性魅力、凸现滨江滨湖特色。
二、水质状况
(一)地表水水质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水质类别按从优到劣分Ⅰ、Ⅱ、Ⅲ、Ⅳ、Ⅴ五个类别。
依据《武汉市水功能区划》,2008年对全市172个一级水功能区实施了水质监测,所监测的水功能区数占水功能区总数的97.2%;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稳定。
1.江河水质
全市10条主要江河水质大部分较好,其中水质达到Ⅱ类的有举水、沙河、滠水等3条河段,占30%;水质达到Ⅲ类的有长江、汉江、倒水、金水、东荆河、通顺河等6条江(河)段,占60%;水质劣于Ⅲ类的为府河河段,水质较差。影响河流水质类别的主要项目是氨氮。14个一级水功能区有11个达到其水质管理目标,占78.6%。
与上年比较,我市江河水质稳定。
2.湖泊水质
我市55个主要湖泊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湖泊有1个,占监测湖泊数的1.8%,占监测湖泊面积的7.0%;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湖泊有8个,占监测湖泊数的14.6%,占监测湖泊面积的53.6%;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的湖泊有10个,占监测湖泊数的18.2%,占监测湖泊面积的16.3%;水质为Ⅴ类、劣Ⅴ类 的湖泊有36个,占监测湖泊数的65.4%,占监测湖泊面积的23.1%。55个一级水功能区有11个达到其水质管理目标,占20.0%,达标湖泊面积占监测湖泊面积的58.6%。影响湖泊水质类别的主要项目是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比较,湖泊水质相对稳定,其中四美塘、莲花湖、月湖等湖泊水质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表明部分湖泊经综合治理后水质有所好转。
根据《地表水资源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中湖库营养状态评价标准及分级方法,选择透明度、叶绿素、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五项指标进行营养状态评价,按轻重程度分为贫营养、中营养、轻度富营养、中度富营养、重度富营养。
对我市55个主要湖泊营养状态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呈中营养状态的有11个湖泊,占20.0%;呈轻度富营养状态的有35个湖泊,占63.6%;呈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有9个湖泊,占16.4%。
3.水库水质
全市9座大、中型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9个一级水功能区有6个达到其水质管理目标,占66.7%。
与上年比较,水库因蓄水量、监测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水质有所波动。
4.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武汉市中心城区的10座水厂及远城区的8座水厂水源地水质良好,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7个一级水功能区基本达到其水质管理目标。
与上年比较,供水水源地水质稳定。
5.公共供水厂供水水质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中心城区公共供水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
(二)地下水水质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武汉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显示:全新统孔隙承压水水质枯水期分为优良、极差二级,以极差为主(95%),丰水期分为良好、较差、极差三级,以极差为主(92.31%)。上更新统孔隙承压水水质枯水期分为优良、良好、较好、较差、极差五级,以较差为主(45.45%),丰水期分为优良、良好、较差、极差四级,以较差为主(53.33%);碳酸盐岩类裂隙岩溶水水质枯水期分优良、良好、较差三级,其中良好、优良占62.5%,丰水期分为优良、良好、较差、极差四级,其中较差、级差占62.5%。影响地下水水质的主要组份是总硬度、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铁、锰、砷等。
(三)港渠水质
中心城区主要港渠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黄孝河明渠、巡司河、机场河明渠水质较差,处于厌氧状态。新民河、青山港、沙湖港、罗家港等水质相对稳定。影响港渠水质类别的主要项目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
(四)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评价,沙湖、龙王嘴、二郎庙、黄浦路、南太子湖、汉西、新城(沌口)、汤逊湖、三金潭、黄家湖等10座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各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年共集中处理雨污水4.57亿吨,处置污泥干泥量12.8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6.8万吨。
据市环保局统计:2008年全市污废水排放总量7.8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25亿吨,占28.5%;生活污水排放量5.64亿吨,占71.5%。
三、水环境管理
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水环境是现代水环境保护的根本要求。
(一)水环境法规建设
截至2008年,我市陆续颁布了《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实施细则》、《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武汉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对于规范涉水事务、依法审批、加强水务统一管理、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环境执法管理
2008年,我市坚持依法治湖和管湖。全年共受理涉及湖泊许可8件,对正在实施的25项行政许可进行了监督检查;湖泊执法队伍共出动巡湖人员近10000人次,巡查车辆近5000台次、处理群众举报20件,上级督办单17份,发现和制止违法填湖行为23次。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整顿沿江砂场和中小河流采砂管理秩序,继续保持了采砂管理流域先进地位。完成中心城区大港大渠勘界立桩1030根、树立警示牌100余块,拆除明渠违章建筑73处共16693平方米,实施明渠绿化面积达1.83万平方米、栽种各类树种7000余株。
市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强化明渠保护与监管,严格港渠周边建设项目的环评、排水许可核准及日常控管等制度,狠抓明渠周边乱搭乱盖、乱倒垃圾等问题。全市排水执法巡查共出动车辆2000余台次,出动人员5500余人次,巡查距离近10万公里,拆除各类违章搭盖73处,制止港渠周边乱搭乱盖等违法行为40余次。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对91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对违法违规的项目严格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对我市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地方立法予以报道。
(三)水环境规划与专题研究
2008年继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水专项规划及重要专题研究,主要编制完成了《“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总体方案》、《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控制规划》、《中心城区排水明渠保护与建设规划报告》、《武汉巡司河生态景观廊道概念规划》、《武汉市汤逊湖纳污能力研究分析》、《武汉市江夏区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汉阳黄金口污水处理工程可研报告》、《提高天兴洲分洪运用水位专题研究报告》等多项规划、报告,并通过评审。
(四)水环境监测
实时水环境监测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功能区管理、污水处理、湖泊整治、水污染应急处理等提供重要基础资料。2008年纳入水务管理的水质监测点(断面)约500个,涉及水样2300余个。武汉市水环境监测站网主要布设于江河湖库水域、城市排水港渠、城区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主要企业取退水口、地下水井及临时性水质应急监测点等地。
四、水环境重点工程建设
2008年,我市围绕水生态城市试点工作,继续实施水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水系网络构建
1.“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
2008年《湖北省武汉市“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并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审查,获得国家发改委认可,进入正式立项程序。此规划的构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大工程一个平台,即污染控制、水网连通、生态修复工程和监测评估研究平台。
2.汉阳地区生态水网修复工程
汉阳地区生态水网修复工程即武汉新区六湖水系网络工程继续推进,新港桥已于2008年5月竣工验收;明珠闸工程、洗笔桥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
3.金银湖生态水系构建工程
2008年金银湖生态保护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启动,湖床综合清淤工程正在实施。工程(不含截污部分)投资2.6亿元,拟将金银湖、上金湖、下金湖、上银湖、下银湖、东银湖、墨水湖七个湖泊连通,七片水域及沿岸绿化带总面积约11.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8.57平方公里。通过湖床综合整治、生态护坡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等措施,促进水质改善,还金银湖水清草丰、鱼跃鸟翔胜景。
(二)湖泊治理与环境整治
1.湖泊截污工程建设
2008年续建“清水入湖”截污工程,共截断排污口63个,截流入湖污水10万吨/日,涉及东湖(卓北路、梨园、百花湖、磨山等)、塔子湖、晒湖、汤逊湖、野芷湖、墨水湖、三角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等湖泊。此项工程三年累计截断中心城区入湖排污口163个,截流入湖污水37.9万吨/日,新建收集管网91.7公里。
2008年6月,塔子湖、晒湖截污工程相继完工。工程投资1476万元,每日可截流入湖污水0.16万吨,实施了4.15公里的管网建设。
2008年7月,汤逊湖北(洪山区)截污工程启动,每日可截流巡司河及窑咀入湖污水共2100吨。工程总投资约1100万元,新建巡司河节制闸一座,污水管
2008年8月,野芷湖截污工程正式启动。工程总投资1744.22万元,截断湖周12个排污口,每日可截流污水1.04万吨。
2.湖泊景观建设
2008年,努力推进“一湖一景”工程建设。全市在建、已建景观湖泊有机器荡子、金湖、银湖、月湖、换子湖、西湖、北湖、菱角湖、南湖、后襄河、沙湖、黄家湖、紫阳湖、莲花湖等21个湖泊,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岸线整治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3.小型湖泊生态修复
2008年,采用人工湿地、水生植被、生物膜、水网连通等相结合的生态修复措施,在汉口西湖、北湖、后襄河、机器荡子、菱角湖、莲花湖、紫阳湖、内沙湖、四美塘、小南湖、换子湖、月湖等小型湖泊进行水环境治理,水质改善阶段性效果明显。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方式,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率,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努力改善水环境。
2008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投资约4.18亿元,其中新建落步嘴、黄金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扩建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能力可新增40万吨/日。累计建成10座污水处理厂,其中达到二级处理能力的有8座,处理能力为159万吨/日,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7%。截至2008年,中心城区已建成13处小型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每日可处理污水19.6万吨。
2008年,武汉市远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铺开。江夏区纸坊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规模达3.5万吨/日。新洲区邾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启动。新洲区阳逻、黄陂区前川、蔡甸区蔡甸、汉南区纱帽等污水处理厂已签订BOT协议并相继开工建设;东西湖区已完成吴家山至金银湖地区16.57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四)滨江滨渠综合整治
1.滨江防洪与水环境综合整治
2008年“两江四岸”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已形成长近33公里、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的江滩,构成江城独具魅力的景观中心。
2008年,启动了青山江滩一期、汉阳江滩二期和汉南临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其中青山江滩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从建设四路延至建设五路,整治长度约
2.排水设施建设与港渠整治
2008年,武汉市投资9400万元,改造中心城区418个社区的排水管网。全年改造并完成社区排水管网175.4公里,改造各类井室24782座,新建化粪池157座,添置各类井盖890块。截至2008年,六年累计改造全市社区排水管网714.8公里,改造背街小巷泥巴路、破损路1万多条等,惠及全市883个社区的500余万居民。
2008年11月,巡司河生态景廊控制规划出台,拟分三期投入25亿元,将巡司河及沿岸地区建成具有区域生态平衡和调节功能的城市生态走廊,新建武泰闸历史游园、巡司河风情公园、中环线湿地公园三大主题游园。通过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还巡司河昔日靓丽容貌。同步启动了巡司河截污干管工程和巡司河东片截污工程,将收集到的污水输送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湖泊湿地保护及水利风景区建设
2008年江夏区上涉湖、汉南区武湖、黄陂区草湖被市政府批准为湿地保护区。至此,武汉市已有蔡甸区沉湖、新洲区涨渡湖、黄陂区木兰湖等6个市级湿地保护区,总面积约50.64万亩。
2008年12月,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获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继我市金银湖湿地公园后又一国家级湿地公园。
截至2008年,我市已有夏家寺水库、武汉江滩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六)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
2008年完成新洲区毛镰冲、江夏区铁山等6条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建成3处水土保持监测点。新洲区磨盘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通过水利部专家组评定。
全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5万株绿化植树任务。全市河道堤防内外防浪台、压浸台、堤身新种植防护林达23.8万余株,其中种植意杨21.3万株、樟树2.3万株,植草2.92万平方米。
五、水环境治理重要事项
(一)武汉江滩正式获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2008年8月,武汉江滩被列入第八批国家水利风景区,使武汉江滩正式跻身于国家级风景区,成为全国独一无二、处于城市中心地段的水利风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认为,武汉江滩是城市防洪与环境创新有机结合、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成功典范。
(二)办理市人大2号、3号议案工作
1.完成70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年度目标
2.城区部分明渠整治案办理工作
(三)我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出台自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设施激励措施
2008年,按照《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的要求,我市远城区污水处理费开征,标志着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中心城区和远城区统一标准为0.8元/吨。污水处理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2008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武汉市生活污水分散处理设施运行补贴暂行规定》,对投资自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补贴。根据规定,其补贴的资金来源是城市污水处理费,享受该补贴的对象必须是在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且生活污水分散处理设施由单位和个人投资自建。中水回用的水量也可享受该项补贴。
(四)首届海峡两岸人工湿地研讨会在汉召开
(五)奥运火炬在汉口江滩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