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提案办理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0号建议的答复

  2008-08-24

 
 
                              武水函〔2008〕119号(A)
 
对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0号建议的答复
 
周民华、冯贤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请市政府尽快有效协调武钢阳逻码头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武钢阳逻码头项目是我市的重点项目。作为武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责成我局协调码头建设期间有关事宜。我局主要领导多次责成有关处室做好办理和协调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你们提出的建议内容属于我局协调的一部分,经过努力,已经完成你们建议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办理事宜汇报如下:
1、武钢阳逻码头项目拟建位置为长江干堤武湖堤,占用岸线510米。码头建设前期,经我局积极协调,建设单位直接向省水利厅申报防洪评价报告,长江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报告的审查,2007年9月27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了长江委主持的专家审查。此后,我局积极与省水利厅、长江委联系,协调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事宜。07年12月27日,省水利厅向长江委上报了该项目方案,08年元月21日长江委下达了《关于武钢港务公司阳逻港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同意了该项目的建设方案。
2、08年2月17日新年伊始,我局林湘宝巡视员带队,在武湖农场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武钢公司、武湖农场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在12月25日、元月20日协调的基础上,就武钢阳逻码头开工涉及到的土地占用、农民补偿、开工等事宜进行了具体协商。会上,武湖农场与武钢港务公司在赔偿标准、数量和方案上开始认真协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08年3月3日,市水务局一方面分别和武湖农场、武钢港务公司联系,了解双方协调工作进展,督促武湖农场将具体补偿方案明细提交到武钢港务公司。另一方面3月4日就中交二航院代武钢公司上报阳逻码头开工申请事宜,与中交二航局联系人进行了沟通,详细告知按照长江委批复文件要求,开工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要做的工作。3月9日,我局再次催促中交二航局联系人上报相关资料,并与武钢港务公司有关人员联系,再次详细告知办理开工手续需要做的工作。
4、3月13日,我局邀请武钢港务公司、中交二航局有关领导,在我局5楼会议室就码头工程开工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上我局就码头开工报批事宜与建设、施工单位再次进行了沟通和解;就外滩补偿问题研究了办法。武钢对我局所做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5、4月上旬我局分别与武钢公司、武湖农场、阳逻开发区联系,协调督促有关事宜。4月下旬在市水务局、新洲区政府、黄陂区政府多方努力下,武钢码头土地协调问题得到解决。工程已经进入水上施工阶段,具体补偿金额是武钢公司自行谈定的,未对外公布。5月13日,武湖农场农民在补偿资金到位后,开始向武钢公司退地。
6、经协调,阳逻武钢码头总包方二航设计院已经委托专业部门编制完成码头防洪专项设计和度汛预案。4月30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已经通过。5月5日,按规定要求,我局以红头文件形式向省水利厅申报了码头建设开工申请。近期我局正密切跟踪省厅批复情况。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管领导:刘东才    联系电话:82811920
经 办 人:张云天    联系电话:82772691
邮政编码:430014
 
 
 
 
 
 
 
 
 
 
 
 
 
 
 
 
 
 
 
 
主题词:文秘工作 人大 建议 函
 抄送: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
 武汉市水务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校 对:张云天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