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对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在局长办公会上专题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全文传达了市人民政府156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组成了由办公室和法规处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会后,对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原已在武汉水务网站上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补充和修正,还增加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栏目,一方面,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法定的必须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并通过目录与指南,为查阅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了途径和检索。另一方面,着眼于政府部门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依市民申请,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以满足市民特定的需求。同时,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目前正在对武汉水务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已按要求报送你办。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成立由各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成立专班促进此项工作,此外,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对市民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予以公布。总之,我局将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公开的政府部门形象,为人民群众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