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水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按农业、工业、生活用水三大类统计。
农田灌溉用水:2000年是大旱年,灌溉用水量14.013亿立方米。其中水田用水9.637亿立方米,占68.8%,旱地用水1.519亿立方米,占10.8%,菜地用水2.857亿立方米,占20.4%。
林牧渔业用水:全市林果灌溉用水和精养渔塘补水量2.3432亿立方米,其中林果灌溉用水0.2575亿立方米,渔塘补水2.0857亿立方米。
工业用水指从供水设施得到的新鲜补充水,不包括企业内部重复利用水。2000年全市工业总用水量19.9301亿立方米,其中火力发电用水8.508亿立方米,占总量的42%;城镇一般工业用水9.76亿立方米,占总量的50%;农村工业用水1.6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的8%。
城镇生活用水:2000年全市非农业人口有441万人,加上流动人口30~40万人,实际居住人口约有470~480多万人。按人口总数和人均综合用水指标(315L/d)估算,城镇生活用水总量5.583亿立方米,其中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3.375亿立方米,占60%,公共用水(包括机关、商业、医院等第三产业用水及建筑用水、环境绿化用水等)2.208亿立方米,占40%。
农村生活用水:武汉市有农业人口308万人,大、小牲畜共约150万头。2000年农村生活用水量1.051亿立方米。其中农村人口用水量0.841亿立方米,牲畜饮用水0.210亿立方米。
现状总用水:2000年全市总用水量42.9199亿立方米。全市工业用水量19.930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的46.4%,居第一位;农业用水量16.35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的38.1%,居第二位;生活用水量6.63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