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

防汛抢险

  2004-11-23

      防汛抢险的方针是“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充分的防汛准备和扎实的保障体系是取得防汛胜利的关键。防汛准备主要包括防洪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机构准备和汛前检查等;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防汛的通信保障、交通保障、供电保障、物料保障、水文预报保障及其他保障等。

(一)防汛准备

1、防洪预案

武汉市于1980年开始编制城市防洪预案,以后每年均于汛前根据城市当年实际状况进行调整、增补、完善。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编制城市防洪预案的通知》,要求全国各个重要防洪城市按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防洪预案,武汉市防洪预案更趋完善。

2、组织准备

为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武汉市每年汛前由政府组织召开防汛会议,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和洪灾发生的可能性进行思想动员、汛前检查和调整健全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市、区两级防汛指挥部,审核、批准当年的防洪预案,各级政府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汛前检查,投入汛前准备工作。随着汛期水位上涨,按预案的水位分级组织防汛指挥人员、专业防汛人员和各有关部门人员按防汛责任到位,根据需要组建市、区防汛专业技术、物资、后勤、治安队伍和快速抢险队伍。市级快速抢险大队以市政总公司、武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市交委为主组成。部队快速抢险队伍由武汉警备区负责组建。各区快速抢险队伍均相对固定300~500人为基本力量,农村以乡、村,城镇以区、街、企业为单位,按民兵建制组建,受当地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集结时间由各区按防汛情况确定,并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

3、汛前检查落实

汛前检查是在洪水到来之前,对洪水调度预案的修订、组织机构的落实及保障措施的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特别是对堤防、水库、穿堤建筑物等工程设施进行隐患检查,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

每年汛前市、区两级防汛部门对全市808公里堤防和273座水库进行2~3次认真检查,险工险段和检查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防守责任,落实防守方案,有条件处理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堤防上施工的明口工程、穿堤管涵工程等,控制在设防水位到来之前竣工。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地下工程(打桩、钻井、基坑开挖等),在武汉关水位23.00米时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善后措施,以保证安全度汛。此外全市280处通道闸口也要求视情况按防洪预案进行封堵。

(二)保障体系

每年汛期防汛专业管理部门都按防洪预案进行大量汛前准备工作,不断完善防洪保障体系,以确保发生洪水时防洪抢险工作正常进行。保障体系是一个庞大、动态的人员、设备、物资体系,保障体系按国家批准划分的水位级别组织到位。

1、通信保障

武汉市建立了以市防汛指挥部为通信指挥中心的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相结合的防汛系统通信网。在汛期电信部门确保电话随时通畅;市防汛指挥部无线通信总台与市、区、所(段)3级防汛部门400兆无线电台以及防汛指挥车车载台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市、区防汛部门配备有电传机、计算机,保证防汛通知、命令、指示及时下达,现场情况和资料及时上报;重大险情堤段直接架设临时电台保证抢险通信需要;水位超29.00米时则增加专用通信设施保证汛情和命令传输。

2、交通保障

由城市道路系统和专用防汛道路组成的道路网络,保证防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员迅速到达全市堤防所有可能出险的部位。高水位期间,在重要路段和出险部位,根据守护和抢险需要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正常进行。

防汛运输力量主要由市交委安排,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运在汉各企业的车、船队,遇突发性工程失事或准备分蓄洪时,市防汛指挥部与铁路、航空部门联系,专列调运或空运急用物资、人员。

3、供电保障

建立可靠的供电保障体制,明确由武汉供电局保障各级防汛指挥组织系统、处险工程施工、泵站排涝和堤防用电。

4、物料保障

由商业、物资、粮食、供销系统负责组织抢险用编织带、草袋、麻袋、化纤袋、铁丝、楠竹、木材、钢材、燃油等物资和有关设备的供应;由区、乡政府组织土、石料场,负责抢险土石料的供应。物资、设备和土石料均按市防汛指挥部指示调用。此外武汉市在堤防沿线和险工段备有紧急防汛备料,作应急抢护使用。

 

(三)抢险简况

 

1980-2003年间长江武汉关水位8次超27.30米,武汉市广大军民不畏困难,顽强拼搏,及时正确排除多次险情,取得了抗洪斗争的胜利。

 

1980-2002年部分洪水年份险情情况统计表

 

年份

当年最高水位

(武汉关,米)

出险处数

大险处数

堤长(公里)

备   注

1980

27.76

137

5

284

城区及东西湖区

1983

28.11

135

6

284

城区及东西湖区

1988

27.39

59

4

284

城区及东西湖区

1995

27.79

25

3

286

城区及东西湖区

1996

28.66

103

13

808

全市

1998

29.43

2215

79

808

全市

1999

28.89

114

4

808

全市

2002

27.76

808

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