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

城市防洪概述

  2004-11-23

    20世纪后期,长江高洪水位频繁出现。在有水文记载以来1865--2003年的138年内,长江武汉关年最高洪水位超27.30米(冻结吴淞,下同)的有13次,其中有8次发生在1980--2003年,连续发生在1990年代的1998、1999及1996年洪水,则是仅次于1954年排序为第2、3、4位的大洪水。武汉市在取得1980、1983、1988、1995、1996年5次抗洪胜利后,又一次战胜了1998年(8月19日武汉关最高水位29.43米)长江流域性大洪水,并战胜了1999年连续发生的长江姊妹大洪水。

 

1865--2003年武汉关最高水位超过27.30米统计表

 

水位排序

年份

洪峰水位

水位排序

年份

洪峰水位

1

1954

29.73

8

1980

27.76

2

1998

29.43

8

2002

27.76

3

1999

28.89

9

1935

27.58

4

1996

28.66

10

1968

27.39

5

1931

28.28

10

1988

27.39

6

1983

28.11

11

1870

27.36

7

1995

27.79

 

 

 

 

武汉市城市防洪工程体系经过建国初期培修加固、1954年洪水后的加高扩建、1980年后开始的形象达标建设和1998年后的堤防整险加固四个阶段。1980年以后,武汉市防洪工程建设总投资54.76亿元,共完成土方填筑9462万立方米,石方411万立方米,护坡771万平方米,防水、防浪墙84公里,防汛道路176万平方米,锥探灌浆1028万延米。特别是1998年汛后至2002年底,完成了武汉市城市防洪建设史上规模空前的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建设,总投资49.6亿元,使长江、汉江干堤抗洪能力有了质的提高,形成由长江、汉江干堤和重要连江支堤组成的808公里城市防洪工程,保护总面积8262.3平方公里,保护总人口805.74万人(2000年)。

全市堤防市级管理机构经历了三次调整。1976年6月开始在市建设局设立堤防维修管理处管理城区堤防,1984年1月组建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成为市区管理堤防、防汛的常设机构,1998年以前郊区堤防由市水利局管理。1998年11月市水利局与市防汛办合并后,全市堤防实现统一管理;2001年10月武汉市水务局成立,形成防洪、水利、供水、排水四位一体的水务管理体制,各区也相应组建水务局(江夏区供水、排水未划归水务局管理)。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按河道堤防管理目标对防洪设施负责建设、维护与管理。在汛期,防汛工作则按设防水位、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三个级别进行部署。为保障维护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武汉市人民政府分别以武政[1992]62号和武政[1999]年81号,确定在全市范围征收堤防工程修建和维护管理费,促进了市堤防设施维护和管理。

城市防洪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推动了堤防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1998年大洪水后,为加强全市防洪工程建设,成立市水利堤防建设管理中心,依法实行四制管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并开始逐步把堤防建设与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先后实施龙王庙、南岸嘴险点变景点工程及汉口、汉阳、武昌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武汉市的滨江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组建完善武汉市水务防汛信息中心,并建立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内预警系统联网的武汉市水情预报系统;在堤基加固工程建设中采用防渗墙基础处理,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全市防洪设施监测等新技术,使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