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

武汉市防汛指挥体系

  2008-08-14

1、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汛工作,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

2、市防汛指挥部组成及分工

    委:市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市长,负责全面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防汛副市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

副指挥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防汛副秘书长,协调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武汉警备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部队、民兵的防汛抢险工作;

市水务局、防汛办负责人:负责市防汛办日常工作,协助具体指挥全市防汛工作;

市建委负责人: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人:负责防汛物资供应和资金安排工作;

市经委负责人:负责防汛抗灾的电力调配工作;

市交委负责人:负责防汛物资运输及交通保障工作;

市商业局负责人:负责防汛器材、燃料和生活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人:负责远城区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期间市容环卫及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气等设施的维护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人:负责气象的测报、预报和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抗灾资金的调配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负责山地灾害的监测、预警、勘察、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期间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救灾、救济、安置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人:负责灾后疫情监测、控制及疫病的扑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人:负责防汛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武警武汉支队负责人:负责组织武警官兵防汛抢险工作;

武汉供电公司负责人:负责防汛抗灾用电保障工作; 

湖北省电信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负责防汛期间的通讯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市防汛办负责人兼

3、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区防汛指挥部由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各区人民政府在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和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单位,汛期应组建临时防汛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跨行政区域的,可组建联合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